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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/09/2006

以前是用笔写文章的

Filed under: 历史,所有帖子 — Ding Feng @ 11:08 pm

前几日长假出行,一夜宿在农家,三层小楼,那晚住进不少人。和一拨老老少少自驾车出游的一家人一起吃饭。那家人里面有一个十三四岁模样的少年,急急切切的吃完农家饭,翻开他爸爸的提包,抽出一台笔记本电脑,熟练的打开Word,在空白的新文件窗口里面劈哩啪啦的敲了几个大字”XX之旅”后就停下来对着屏幕发呆。饭桌对面一直好奇的看着他忙东忙西的我这才明白过来:”原来这孩子是要写作文呢,呵呵,看来是语文老师布置了假期作业呢。”

那孩子构思着作文发呆,我不禁也举着筷子发呆起来。我突然意识到:”啊!现在的孩子写作文都是用电脑写了,他们不再用钢笔写了……”刹那间,那些对钢笔、墨水的回忆,从大脑皮层的神经元里面颤颤悠悠的站出来……

我们这一代人,从小学到大学,写各科作业、写实验报告、写作文,上考场拿分数、拼名次、挣奖学金……都是用钢笔、圆珠笔、铅笔,一笔一划的写出来的。我记得直到大四最后一学期要写本科毕业论文了,大家才开始分时共享毕业设计实验室里面的电脑,用电脑去一键一键的敲,去把几十页的论文敲完。

当然,毕业后的这些年,电脑愈发普及起来,渐渐的什么都是电子化的了。如今,几乎只有在信用卡刷卡买单之后,我提笔飞快的签完自己的大名,这才用的着用笔,用的着写字了。现在,原来连孩子们写作文,都是用Word写了。

小时候谁的铅笔盒子里面没有几只铅笔、圆珠笔和钢笔呢?

铅笔,不消说了,我只用它画图,或者涂标准化考试的答题卡。如果笔也有高低贵贱等级,那无疑我是认为铅笔是平民老百姓。

圆珠笔,很多同学很喜欢用,因为它不像钢笔那样需要经常充墨水,因此适合偷懒的人用,而且它不像钢笔那样,带在衣服里,可能会墨水渗出来弄脏衣服,或弄脏钢笔的笔帽里面。可我不太喜欢用圆珠笔,没什么特别的理由,只是很固执的觉得圆珠笔似乎不够高贵,担负不起写作业,特别是写作文这样重大的任务。

所以,以前我固执的喜欢用钢笔。钢笔是我的书包里面的贵族。当时虽然只是一个孩子,不知道柴米油盐,对日常用品我更是一概没有什么品牌和价格概念,但却知道英雄牌钢笔是好牌子,而且好象价钱也很贵,平常是用不起、也舍不得用的,好象考了好名次之类的荣誉后,才会从学校或者爸妈那里奖励来一支英雄牌钢笔,得来之后我会很爱惜着用。

一支钢笔好不好用,俗话是说下水是不是流畅,那关键就看笔尖好不好。我记得以前钢笔有两种笔尖。

一种是这样的大头笔尖全部都露在外面的:

一种是大部分隐藏在里面,只露出一个小小的尖尖的:

我喜欢后者,因为前者的笔尖全部都露在外面,一不小心掉在地上就很容易把笔尖摔坏,而笔尖摔歪了,整只笔可就报废了,那就可惜的心疼死了。后者相对安全一些。

一支钢笔用的时间长了,难免有干燥后的墨水遗迹等脏东西堵住笔尖,使得下水不再那么流畅。所以当学生的时侯,我很喜欢拆洗钢笔。就是先把钢笔大卸八块:

然后端一个小脸盆,装上清水,把这些零件一股脑都浸到水里,看着残余的墨水在清水里面散开,有如漂亮的飘渺的云雾。笔帽是特别容易被墨水弄脏的,所以需要在水龙头下面好好冲洗干净,然后晾干。

洗干净的钢笔,重新装好,吸足墨水,拧紧笔头,好象一个修养好的武士,又可以继续征战沙场了(突然觉得这个清洗钢笔的过程,跟如今电脑用了一段时间,莫名其妙的速度慢了,或是中招各式各样的流氓和不流氓软件,就干脆重新安装系统,有的一拼。呵呵)。

墨水有好几种颜色,红墨水是老师专用批改作业的,学生们一般不能用的;纯蓝墨水太艳丽,似乎不太适合一心想长大想扮酷的小男生用;纯黑的墨水又太容易让整张纸显得乌七八糟好脏;所以我就用蓝黑墨水了。

遥想当年,窗前打开一盏台灯,桌子上铺开几张洁白的作文稿纸,手里握着吸满蓝黑墨水的一支钢笔,构思好作文之后,洋洋洒洒一个字一个字一行一行的写下去,蓝的笔迹很快变成泛深灰色的蓝黑色,几十分钟后,作文写好了,心满意足的把钢笔插入笔帽,心想明天早上作文作业可以交差了,寻思着大后天作文作业发下来能不能再得一个好分呢。

这种感觉,和剑客击败敌人之后长剑入鞘,和如今写好博客之后鼠标点击张贴按钮发送出去,其实是一样的感觉。一种任务完成的满足感。呵呵。

这篇Blog写到这里,我突然闻到手掌下的键盘里似乎散发出一股酸腐味,原来是我突然意识到这文章写的实在是遗老遗少味道太浓了些。我猜想,以前钢笔、圆珠笔等硬笔代替在中国用了上千年的毛笔,那时候想必也有封建的遗老遗少们跟我现在一样,写篇酸腐文章,无限怀念他们的毛笔、砚台和墨汁吧。

哎,弄了半天,原来我的觉悟,也就跟当年的辫帅张勋的觉悟一样。惭愧惭愧。

无论如何,自己的字现在是写得越来越难看了。惭愧惭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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